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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预通知

2020-11-20 10:36:00
福工商党〔2020〕15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从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20〕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做好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范围
  我校福建生源全日制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本科生必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须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我校仅限党政类(山区类)。仅限推荐19个山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宁化、建宁、明溪、清流、泰宁、政和、松溪、浦城、光泽、顺昌,武平、长汀、连城,柘荣、寿宁、周宁、屏南、霞浦、古田。其中,沿海生源可选择报考任一山区设区市(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山区生源仅限报考本设区市(三明、南平、龙岩、宁德)。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5年11月及以后出生)
  (三)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品学兼优,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五)学习勤奋刻苦,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在规定时间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六)身体、心理健康,能够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七)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学生干部。
  沿海(包括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或校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不少于1学年;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2学年。
山区(包括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
  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永泰、云霄、诏安、平和、宁化、建宁、泰宁、清流、明溪、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武平、长汀、连城、霞浦、寿宁、周宁、柘荣、古田、屏南)生源的本科生,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
  2.学生干部任职范围参照“5+7”系列把握,即学生会、团委、班级、团支部、党支部5个系列的基础上,增加社团联合会主席和副主席、校自律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和副会长、校报(刊)主编和副主编、校记者团团长和副团长、校广播电台台长和副台长、校易班中心(工作站)主任和副主任等7个系列。其中,后面7个系列内设机构的干部,以及舍长、楼管、助理、干事和各类学生社团、协会干部,均不予认定。
  3.党政类选调生,在同等条件下,侧重选调经济贸易类、土建类、财政金融类、环境生态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会计审计类等专业的毕业生。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和少数民族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或到村任职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存在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录用要求
  (一)应届毕业生录用为选调生须到基层锻炼。(1)安排在设区市及以下机关选调生录用后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2)安排在省级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结合本单位定点帮扶等工作,安排到对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锻炼2 年,并至少安排1 年到村任职。
选调生到村任职,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二)新录用的选调生分配到市县两级机关应服务满4年(含试用期,下同),分配到乡镇(街道)的,在所在乡镇(街道)应服务满3年;定向招录到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须与当地组织部门签订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协议。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动员
  1.学校成立2021年选调生工作小组,由校党委组织委员任组长、组织部负责人及学生工作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学院党组负责人为成员。
  2.学校召开审核推荐工作动员部署会。
  (二)学院审核推荐
  1.各学院成立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团委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2.组织报名。各学院按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积极报名,做好宣传报名工作。
  3.汇总排名。认真做好《福建省2021年选调生申请表》的资格审查,并将选调生人选汇总排名(排名时要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党政类按沿海类和山区类分开排名),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三)学校审核推荐
  1.由学校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各学院汇总排名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按推荐计划数1:10比例推荐人选。
  2.学校研究确定选调生拟推荐人选,并将选调生拟推荐人选资格审查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复核。
  3.对拟推荐考试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通过资格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
  5.打印、分发准考证,组织考生参加福建省2021年选调生资格考试。
  (四)相关后续工作
  1.根据省委组织部工作安排,配合考察组做好全面考察的有关工作。
  2.配合做好选调生录用体检工作。
  3.会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选调相关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和把握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把关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协调做好选调生报名审核推荐及相关工作,加强与学院沟通,努力营造鼓励和引导优秀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
  (三)各部门各学院要在工作中坚持标准,遵循程序,严肃纪律,确保此项工作有序、顺利进行。对工作中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联系人:潘老师、谢老师 0591-87309871,83721996
  传 真:0591-83909903
  附件1:福州工商学院关于成立2021年选调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2
福州工商学院2021年选调生工作时间安排



中共福州工商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